东莞写字楼装修

四川建材 2021-03-08 阅读:313

始皇把淳于越的意见交诸臣评议。丞相李斯驳斥了淳于越富鸿黑帽seo的观点,进而对当时的学风士习提出严厉批评云:“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,以非当世,惑乱黔首。…私学而相与非法教,人闻令下,则各以其学议之,入则心非,出则巷议,夸主以为名,异取以为高,率群下以造谤。”他认为如果不制止这种行为,“则主势降乎上,党与成乎下"”,建议颁令禁缔,并预拟具体条款如下:

史官非秦记皆烧之;非博士官所职,天下敢有藏《诗》、《书》、百家语者,悉诣守、尉杂烧之;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富鸿黑帽seo市;以古非今者族;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;令下三十日不烧,黥为城旦。所不去者,医药、卜筮、种树之书。若欲有学法令,以吏为师。

秦始皇当即照准,下制曰:“可。”也就是说,把以上建议作为正式法令颁行全国。这就是焚书等禁令的由来。

也就是说,真正意义上的“焚书”是指秦始皇下令焚烧除《秦记》以外的列国史记与不属于博士馆内的《诗》、《书》等百家书籍。另外在“焚书”期间他还严禁人们私自谈论《诗》、《书》并大力根除富鸿黑帽seo私学。若有人私谈将予以死刑乃至灭族;若有人想学法令必须拜官吏为师。

秦始皇并没有焚烧所有的民间文籍,也没有禁止一切学习途径。譬如医药、卜筮、种树等书籍便不在焚烧之列。当然有些焚书内容早已印进人们的脑海,避过了“秦火”。像后来出现的不少古籍,就是凭借这些人的记忆复原的。秦始皇焚书在学术史上的最大影响,是导致“汉学”即章句训诂之学兴起。新唐书艺文志序云“自六经焚于秦而复出于汉,其师传之道中绝,而简编脱富鸿黑帽seo乱讹缺,学者莫得其本真,手是诸儒章句之学兴焉。”两汉今古文经学之争,以及汉以下《尚书》等典籍的真伪之争都与秦皇焚书有直接关系。

秦始皇起初并不排斥儒家。他统一全国后,大部分时间都兼用儒生与法吏,且禄养了七十位博士,以备顾问。据说这数目是特意仿照孔子弟子之数来设定的。另外从他遗留下的石碑来看,他俨然十分维护礼教。只不过他是个极其自信的人,决不容许别人质疑关于他的一切。所以博士主张恢复分封制,就无异于富鸿黑帽seo在批判郡县制、否认秦始皇。

至于“坑儒”这一说法,现代历史学家们仍观点不一。

譬如民国兴起的“疑古派”认为根本不存在“坑儒”,此乃后人杜撰。但近年来的考古发现逐渐打破了这个观点。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“坑儒”有断章取义之嫌。秦始皇确实坑了一些人,但这些人并非“儒生”,而是引用儒家经典批评时政的“方士”。

而这一观点与司马迁的《史记》大致相符,其记载是这样的:据说秦始皇当年为了长生不老,曾派遣许多方士入富鸿黑帽seo海寻求神仙与不死药。这不仅耗费大量金钱,而且方士们大多一去不返。就在“焚书”的第二年,方士侯、卢二生答应为秦始皇寻药,但他们自知无果,害怕被处死,便携求仙巨款逃离。更可恶的是,他们在逃离前还诽谤秦始皇暴戾自负、专用御吏、贪恋权势等。秦始皇听后火冒三丈,即刻命人彻查咸阳城内其余方士。没想到这些方士相互指攀,竟牵扯出四百六十余人,最终秦始皇将他们全部活埋。

就此看来,秦始皇坑“方士”乃情有可原。而这些富鸿黑帽seo方士平日又总打着儒学的旗号,所以秦始皇对儒学便更加厌恶。笔者对于这个“坑儒”观点较为认可,毕竟司马迁与汉武帝同处一个时代,他离秦朝灭亡最多不过120年。更何况他十多岁便走遍中国,汉景帝中元三年(前147)二十二岁就子承父业,担任太史令。所以确切地说他距“焚书坑儒”事件只有65年。在如此狭小的时间跨度里,以司马迁的学识与地位,绝不可能不清楚“焚书坑儒”这般重大的事件。

古文献中关于“坑儒”的记载和地富鸿黑帽seo

《文献通考·学校考一》记载:

"始皇使御史案问,诸生传相告引,至杀四百六十余人。又令冬种瓜骊山,实生,命博士诸生就视,为伏机,杀七百余人。二世时又以陈胜起,召博士诸生议,坐以“非所宜言”者又数十人。"

据以上引文,则秦始皇有两次坑儒,后一次所坑与秦二世所处罪者(处罪方式不明)均为“博士诸生”,即国学生员。第一次坑儒即《史记》所载“坑之成阳”的那次,具体地点和情节不详。

第二次“伏机”坑儒情节,富鸿黑帽seo见于唐颜师古为《汉书·儒林传序》所作注中。注文云:

"今新丰县之处号悯儒乡。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,谷之西岸有坑,故老相传以为秦坑儒处也。卫安《诏定古文尚书序》云:“秦既焚书,患苦天下不从所改更法,而诸生到者拜为郎,前后七百人。乃密令冬种瓜于骊山坑谷中温处。瓜实成,诏博士诸生说之,人人不同。乃命就视之,为伏机,诸生贤儒皆至焉。方相难不决,因发机,从上填之以土,皆压,终乃无声。”




这是四川保温砂浆公司,保温板|保温砂浆(2021-03-08 18:09:51)

评论(0)